2005年8月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擅拿村里钱借给企业用
吴文芳

  浦江县黄宅镇钟村的3名村干部将村里的120万元集体资金借给私人企业。近日,浦江县公安局已对此立案查处。经查,2002至2003年间,钟村会计傅某伙同时任村支部副书记、经济合作社社长的钟某铅及村出纳钟某林,先后共将120万元集体资金擅自借给浦江县某竹木制品厂使用。